2013年07月16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陈丽君
新进租赁企业必须交纳工资保证金,否则不得入驻;原有租赁企业实施三方监管,如出现工资投诉,房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日前,记者从皈山乡了解到,该乡在全县率先试点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探索,已取得初步成效。
“我们首先规范了租赁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皈山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些发生群体性欠薪的事件中,企业厂房不少是租赁的,无法对老板形成约束。在皈山乡出台的制度中,任何一家企业如果要在皈山境内进行厂房租赁,必须缴纳工资保证金,“当出现恶意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时,这笔钱就能发挥作用。”
对于今年以前进入皈山乡的租赁企业,该乡对其进行三方监管,即由乡劳动监察中队、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定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明确出工资支付的责任,一旦出现工资拖欠投诉,在承租方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下,由出租方承担工资保证金额度内的资金。“明显感到有压力,出租厂房不仅仅是赚钱,还有了责任,要督促承租老板及时发放工资。”一厂房出租人深有感触地说。
皈山乡还对在建工程补充了三方监管协议,由乡政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订,进一步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工资支付责任。即在不能按期全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承建单位预发工资不得低于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15%,包清工的不低于80%;在项目工程初验时,工程备案合同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必须优先保证兑现农民工工资。
该乡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补签三方协议使文件内容可以直接得到落实,而不再是停留在文件上。
目前,华味亨一期、纳美二期、科声三期等新开工项目,在投资商积极支持与配合下,已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已开建的名江南、锐迪家具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计划也已完成签订。已入租的32家正在分类别逐步完善,其中威华、华森液压厂等四家已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签订。
县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皈山乡的试点工作十分成功,一旦时机成熟,将在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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