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5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金鑫
昨天,记者从县国土局了解到,年初至今共对全县22户农村私人切坡建房用地,从区块内的地理环境、危险系数、如何防治等各方面着手,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议其中3户另行选址。
“这3户房子拟建位置边坡较陡,且难以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房屋建成后,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理选址并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将大大地减小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违规建房埋下隐患
“海葵”期间,我县发生46宗地质灾害,其中44宗与人为因素有关。包括对山坡的乱砍滥伐、毁林植茶、不合理工程建设,以及农村私人不合理切坡建房等.其中,不合理切坡建房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现象尤为突出。
“差点连命都没了!”回忆起去年台风“海葵”肆虐章村的那个晚上,老徐仍不禁后怕,屋后突然发生的滑坡直接“吞没”了他家的副房,主房也遭到较大破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44宗地质灾害就和老徐家一样,都是因为很多农户早年建房时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国土局地环科工作人员介绍,几年前,不少农户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较为薄弱,而且早期的农村切坡建房并不规范,一些农户在建房时,对屋后边坡的开挖并不合理,坡脚又未采取有效的拦挡措施,截排水措施也落实不到位,这使得边坡极易失稳,一旦发生强降雨天气,容易引发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
专业部门源头把关
自2010年起,县国土局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危险性评估纳入了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对农村私人建房涉及到切坡的或在原有边坡下建房的,要求在审批之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认为不适宜建房的,住户则需另行选址;基本适宜的则建房户需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通过验收后方可审批建房。
“各乡镇(街道)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衔接,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好处能预先发现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在建房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将隐患消除,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负责人介绍,农村私人建房评估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监管触角延伸一线
国土部门在向建房户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后,部分建房户仍未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依然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国土局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在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的基础上,将切坡建房验收合格率列为各中心所、基层所考核内容之一。
“以强化考核为抓手,督促基层所的监管触手延伸到一线的角落。”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内强化考核,对外加强监管,控制审批程序,督促建房户保质保量完成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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