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4日 | 来源:中国宁波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年少的他曾被骗去缅甸赌钱,在输掉10万元后,为了捞回本钱自己也加入骗人的队伍,由受害人变施害人。昨天,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
2006年,23岁的徐某正当青春年少,满腔热情却屡次找工作不顺。有一天,他在酒吧里喝闷酒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大姐。对方说有门路给他介绍缅甸的工作,不谙世事的徐某立刻动了心。大姐随即用徐某的身份证帮他买了机票。就这样,徐某跟随这位大姐上了飞机,经由云南来到缅甸迈扎央经济特区。
然而,之前所说的工作只是到赌场打工。来到赌场后,徐某被哄去玩了几把。那大姐塞给他一大把筹码,让他尽情地玩。没多久,徐某就输光了10万元的筹码。
徐某被赌场的人围住不让离开。此时,徐某已经找不到那个“热情”的大姐。他被带到了当地一家酒店,被人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并被要求给家人打电话,只有汇钱过来才能赎人。
几天后,徐某的家人终于汇来了10万元,徐某才得以回家。而此前,被扣押在酒店里的每一天,徐某都要挨打。
回到宁波后,徐某还未从这场骗局中缓过神来,又接到了那个大姐的电话,诱骗他入伙,“每成功拉到一个客人,你就会有1至2万元的收入。”
在利益面前,徐某欣然答应了。在2007年至2008年,徐某和司某等人分工合作,开始从事诱骗年轻人去缅甸赌博的犯罪行为。
在加入犯罪团伙后,徐某主要负责在宁波寻找受骗对象,然后跟他们混熟,带他们到KTV、酒吧等地方消费,之后便以介绍工作为由,将他们带至缅甸的赌场。
一年多来,徐某共成功骗取了四名20多岁的男青年到缅甸赌博,每次行骗成功后,徐某便能分到1至2万元。
2008年,徐某参与的犯罪团伙中5名同伴被抓。他得知风声后连夜逃跑。然而,多年的逃亡生涯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简单,2012年,徐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昨天,鄞州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徐某的律师表示:因为徐某自己也曾经是受害者,犯罪情节轻微,而且是自首,希望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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