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主任韩树根
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毛应
对分管部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二)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范公务接待、用人管理、公车管理等制度办法。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公务招待经费公开制度。
(四)加强对中心基建、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管及制度建设。
三、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列飞
对分管部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中心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中心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方案,健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强化执行监督检查,严查六种现象。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六)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谈话、预警谈话等制度。
(七)进一步健全网络舆情特别是网络发言人平台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四、党组成员张安东
对分管部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强化对经营工作中的广告业务监管及资金入库管理。
(二)落实大宗商品采购、印制品印刷厂家确定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县物资采购及项目审批办法操作。
(三)深入开展结对村创建、联系、走访活动,建立相关联系和责任制度。
五、党组成员祁乐乐
对分管部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驻园结束后另行安排专项工作。
2013年5月20日
主题词:宣传 廉政 一岗双责 分工
抄送:陆为民副书记、王有娣部长、任贵明副县长,县纪委
安吉县新闻宣传中心 2013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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