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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路黄山栾树被“灭顶” 下手的果然是工联大厦

  “凶手”到底是谁?

  延安路新栽的13棵黄山栾树5月8日晚上突然被“灭顶”,树叶全部被砍光,难以存活。

  本报5月14日、15日的热线新闻连续追踪报道了这一事件。

  昨天傍晚,峰回路转,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了,下手的竟然是隔壁新开业不久的工联大厦——

  黄山栾树位于工联大厦门口的机非隔离带,大厦市场部工作人员叫了保安、保安又叫来民工,原因是“树木枝叶长出来,挡住了商铺的招牌,所以叫人来修剪下,没想到民工一下子修剪得太多了。”

  这说法,叫人有点啼笑皆非。

  工联说法

  ● 砍树是因为遮挡了商家橱窗

   ●只想简单修剪,没想到农民工把枝叶都砍了

   ●最初不清楚情况所以否认了

  媒体连续跟踪报道,警方介入调查,很多市民也在关注……压力山大?

  昨天傍晚,城基中心工程二处副处长葛鹏飞告诉记者,工联方面承认,砍树一事是他们所为。

  记者马上联系上了工联大厦总经理助理孙先生。孙先生说,接下来,工联将尽快把树木绿化恢复,赔偿施工单位损失;接受公安和城管部门的处罚;并通过媒体向市民道歉。

  问:为什么要将树的枝叶砍掉?

  孙:延安路这几棵树的确是我们砍的。本来工联大厦靠延安路这一侧是没有树的,我们重建开业,要求商家花了蛮大的代价对橱窗做装修。后来城基中心在绿化带里种了一些树,商家就来反映,说对他们的橱窗有所遮挡。我们市场部的同事就叫了保安过来,意思是把树叶简单地修剪一下,没有要把树砍掉的意思。

  问:简单修剪,怎么会把树剃成“光头”?

  孙:我们的保安晚上叫了几个农民工,修剪的时候保安不在边上,结果农民工一下子把枝叶都砍掉了。

  问:为什么留了3棵,是不是躲避监控?

  孙:我们的保安出来看到,发现不对,马上制止他们了,这时候还留下3棵。

  问:发现树木遮挡,工联有没有找城基中心沟通过呢?

  孙:这个事情蛮久了,当时我们跟城基中心沟通过几次,考虑到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个事情后来就不了了之。

  (记者采访了城基中心工程二处副处长葛鹏飞,他说,工联来联系的时候,说人行道上的法国梧桐挡住商家了,本来梧桐是按照8米一棵的间距栽种,我们按照他们的需要,调整了行道树的位置,对的是工联的立柱,避开了商铺大门。机非隔离带里的黄山栾树?他们从来没来对接过。)

  问:在调查期间城基公司上门来询问,工联为什么否认?

  孙:我们公司有很多个部门,城基中心和我对接,问我这个事,我说我不清楚这个情况。分工不同,当时信息还没有及时传达到位。

  最新进展

  中南公司接到工联大厦来电道歉

  五天左右新树就能种好

  昨天下午5点左右,中南公司的毛荣剑接到工联大厦相关负责人的来电口头道歉。

  “我们希望他们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毛荣剑说,这几天为了13棵黄山栾树被砍的事情,他一直忙前忙后。

  毛荣剑说,这事情水落石出了,公司也好安心把新树种下去。“符合要求的树比较难订购,同事已经出去找了,大概5天左右新树能种好,绿化全部恢复。”

  对这条路付出心血的毛荣剑说,延安路修葺一新,真的希望沿线商家和市民,都要好好爱护,“为了我们城市的形象嘛!”

  城基中心也呼吁,城市景观是大家的,如果商家或是市民对绿化景观的位置有意见,可以直接和建设单位沟通,他们会想办法照顾到,请不要私下毁绿。

  “依据法律原则,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立案和处罚。”上城区城管局表示,湖滨派出所昨天下午已经正式立案,所以城管部门会积极配合公安调查。

  “这件事影响很大。现在各种整治建设比较多,经常涉及沿线商家和居民,我们城管执法队员以后将加强与沿线单位的沟通,多宣传和劝导他们,再也不能出现这种破坏行为了。”上城区城管局办公室游先生说。

  拍案说法

  砍树的指使者和实施者

  可能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就延安路13棵黄山栾树被工联市场管理方恶意破坏一事,记者采访了一位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资深法官。

  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工联市场管理方损毁绿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上规定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涉及的是财物价值,而全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这个罪的量刑起点,全国不一样。这名法官说,就杭州而言,一般故意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

  但法官强调说,这个罪名是针对自然人的,也就是个人,不存在单位犯罪的说法。

  换句话说,破坏延安路上的行道树,虽然是工联市场管理方的单位行为,但单位是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最后惩处的是指使及参与破坏的人。也就是说,这次延安路行道树“灭顶”风波,工联市场方面指使砍树的人、参与砍树的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

  这就提醒我们,单位指使员工去做明知违法的事,并非法不责众,也不是“单位会扛着”就好了。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建民律师认为,破坏的13棵行道树的价值还有待鉴定。“建设方说这批树被‘砍头’后不符合规划要求了,所以就报废了,价值3万元以上。但嫌疑人可能会提出,这批树本身还没死,还有一定价值。所以到底案值是不是3万多元,需要权威部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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