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6日 | 来源:温州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近日,温州市洞头廉政网发布了一则干部廉洁从政信息任前公示,除了简历、拟任职务等信息外,还包括干部的家庭收入、房产、车辆、投资等财产情况,拟任洞头县住建局法制监察科科长的钱阿思成为首个公示对象。经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干部任前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示财产等信息,在温州尚属首次,至于是否要全市进行推行,还需要看成效。
关于财产公示
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监督
“家庭收入情况:年收入7万元”、“现有房产情况:县北岙街道海港花苑7幢×××室;建筑面积,124.3㎡”、“现有汽车情况:无”、“投资或入股情况:无”,这是网上挂出的钱阿思财产清单,他成为4月23日《中共洞头县纪委洞头县监察局关于拟任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信息任前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首个在互联网上公示财产的温州官员。
据了解,《暂行办法》公示的对象包括拟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委员、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拟任的县直属部门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拟任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副职干部。公示的内容包括本人简况,本人、配偶资产情况,本人岗位廉政风险,其他重大事项等。公众监督的途径包括来信、来访、来电和微信等网络平台。
财产公示效果不错,但也有压力
据了解,洞头县纪委推行“官员任前财产公示”进行了约4个月的调查研究。
据洞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吕子山介绍,由于目前向全县干部推行此举措有一定难度,所以先在县纪委管理下的,拟任的纪检干部进行“试水”。“官员任前财产公示推出后,目前效果不错。以前对干部拟任的公示只在内部进行,现在通过网络对社会公开,公示内容也增加了。”吕子山坦言,仍然有许多压力:“有人说纪检干部不好当,我说不好当你就不要当,当纪检干部不是开玩笑的,就要‘打铁还需自身硬’。”
一旦发现有瞒报行为,将一票否决
吕子山还明确了,拟任前公示一旦发现干部有漏报、谎报、瞒报财产等信息的行为,将“一票否决”,不予任用。“即便是官员正式上任了,如果接到举报,我们也会调查。若举报情况属实,我们也会做出处理。”
长期研究行政学和公共政策的温州大学教授吴玉宗称:“尽管洞头公示的人群有限,但率先对拟任干部的财产等情况进行公示,与提拔任命捆绑,让公众去监督干部的财产和收入,让不正当收入、灰色收入无处可藏,洞头的做法,开启了廉政建设的新机制。”
对话钱阿思
这次的公示对象钱阿思,是在原洞头县房管局(后与县规划局合并成住建局)担任办公室主任8年多的股级干部,而对他进行任前的财产公示于本周一开始。
当记者与他通电话时,他也感到很惊讶:“一开始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财产公示的‘第一人’,我觉得挺荣幸的。”
记者:家庭情况如何?
钱阿思:我是土生土长的洞头人,父母妻子都是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靠我一个人,到现在还没车,也没驾驶证。
记者:对官员任前财产公示有什么看法?
钱阿思:我非常赞同官员任前公示,这是件好事,对纪检干部有督促和约束作用。管别人廉政的人,自己要先以身作则,任前接受公众监督是一种监督手段,对约束干部的行为大有好处,老百姓对政府的公信力也有积极的一面。当然,对我来说也是有压力的,不是因为自身存在问题,而是对以后的工作和对自身的要求要更严格,毕竟,所有的情况都公开了。
财产公示:一只鞋的落地
官员财产公示,温州迈步。平阳日前推出“内部公示”,前天,洞头又对拟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网络公示。尽管“公示”具有时效性,不等同于“公开”,但洞头破冰的意义在于面向社会公示。
事实上,民众关注官员财产公开,聚焦点并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在乎你怎么拥有的。“财产公开”不仅能够修补缺失的信任,而且能够“拯救”官员合法的财产收入。
洞头的“网络公示”与平阳的“内部公示”分别“晒”出拟提拔干部的房产、汽车、家庭关系等,这种财产公示与干部任职“捆绑”,为干部“透明成长”注射了“防腐疫苗”,但特定时态的“公示”,并非常态存在的“公开”,且对象多为年轻“新官”,制度洁癖者质疑“雷声大雨点小”,担忧财产公开是否“点到即止”。
各地试点公示对象、途径或有不同,公示结果却大致相似,各地监管部门大多表示,公示期限内均无人举报,公示效果不错。但也有学者认为,零投诉、无异议并不代表民众无意见,也可能是公示内容、公示渠道没被民众“笑纳”,而沉默则是民众的无奈之举,也是他们对于制度缺陷的无声抗议。
任何政策出台,风险预估显然很有必要,忌惮财产公开引起社会反弹也无可厚非,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无论是洞头,还是平阳,都不可能在财产公开路上独舞。在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前,仍要做很多准备,比如适时阐明公务员的薪酬体系,推动官员个人财富的透明化,将公务员的福利规范化……
官员财产公开一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今“财产公示”这只鞋已落地,人们就期待另一只鞋“财产公开”也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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