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6日 | 来源:丽水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丽水市委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为此,本报记者就一些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联合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市县联合公选工作的大致安排。
答:这次联合公选的目标职位、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等在人民日报、新华网、丽水日报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告。根据安排,公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上旬基本结束。具体分5个步骤进行:一是宣传发动。二是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以网络报名为主,时间为5月18日至24日,由市公选办和各县(市、区)公选办分别负责资格审查。三是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能力测评和面试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职位按1:4确定)。乡科级领导职位不进行能力测评。四是组织考察。县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能力测评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乡科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领导职位根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作为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五是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占80%,量化考核分值占20%。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对象后,进行公示和任用。
问:这次是丽水市的第二次市县联合公选,与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吗?
答:这次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是丽水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一次重要举措。联合公选方案总体遵照去年公选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选拔范围、报考条件、考试方法和决定任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选拔范围作了调整。去年公选,报考乡科级职位的市外人员在报考、面试环节所占比例都比较低。因此,今年将乡科级职位报考范围调整为面向本市内。县处级职位仍然面向全国选拔。
二是选拔对象要求更年轻化。为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今年公选年龄要求较去年更年轻。县处级职位从去年的45周岁调整为42周岁,任职经历等其它条件与去年相同。乡科级职位从去年的42周岁调整为40周岁,其中团县委副书记从去年的28周岁调整为27周岁,任职经历等其它要求较去年也作了适当的放宽。
三是笔试考场设置让考生更加便利。去年公选市县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既整合了资源,又提高了效率。今年总体上还是沿用去年的做法,但考虑到集中在丽水市区笔试给一些偏远地方的考生带来不便。因此,今年乡科级职位笔试考场改为设在各县(市、区)。与此同时,根据就近原则,在同一区域内的考场合并设置,市本级、开发区和莲都区考场合并设置,缙云县和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考场合并设置。
四是考试增加能力测评环节。县处级职位考试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增加能力测评,测评方式为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人机对话”,用案例来模拟现实情景,主要测评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组织协调、沟通、决策、应变等各个方面。乡科级职位考试方式与去年相同。
五是任用环节实行差额票决。为落实中央、省委对差额选拔领导干部的要求,每个职位将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常委会(党工委会议)差额票决。在差额票决前,由拟任人选在会上作个人陈述,并进行电视直播。
问:这次联合公选哪几类人员不能报名?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它不宜报考的。
问:笔试和面试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考试环节,请谈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笔试和面试是公选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科学选拔人才的关键环节。这次市县联合公选的笔试和面试,突出能力导向和人岗相适,倡导“干得好的人考得好,不让老实人吃亏”,“凭实力竞争,让真才胜出”。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了解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通过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切实把综合素质高、实际能力强、适岗性强、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市公选办不指定专门的复习资料,报考者凭日常学习和工作中积累的真才实学参加考试。
问:量化评价占这次公开选拔总成绩的20%,请问量化评价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答:为了让干得好的人考得好,不让老实人吃亏,既比考试成绩又比工作业绩,既比岗位胜任度又比群众公认度,避免简单地以考试成绩决定提名人选的现象出现,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将借鉴去年量化考察办法的经验做法,在定性考察的基础上,对考察人选进行实行量化评价。
量化评价是我们市县联合公选的改革创新点。量化评价总分为20分,即占公选总分的五分之一,由实绩评价、岗位背景评价、群众认可评价和考察组评价四部分组成。实绩评价由业绩测评、日常考核、加减分情形三部分组成。岗位背景评价有岗位经历、任职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专业背景和任职经历、学历学位等5项具体的评价指标。群众认可度评价有德、能、勤、廉、是否同意任职等5项具体的评价指标。考察组评价包括考察组集体评分和个人评分两部分组成。
问:群众最希望公选工作能够做到公平公正,请问这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市委对这次联合公选工作高度重视,强调一定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贯穿到联合公选的全过程,让阳光公选成为丽水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金字招牌。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坚持阳光操作。考试环节做到“三个在外”,即笔试和面试题本全部委托外省的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笔试试卷全部委托外地专家批阅,县处级和乡科级职位的面试专家全部从外市和外县(市、区)聘请。二是全过程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布职位和报考条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做到“三个公开”,即及时向媒体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的公开考评、常委会差额票决进行电视直播。三是全方位立体监督。由市纪委为主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公选各个环节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对公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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