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5日 | 来源:温州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他今年50岁,是名环卫工人,平时爱贪点小便宜。日前,他口袋里揣着钱,到一家快餐店吃饭后不给钱,被拒绝后借着酒劲还打了老板。
5月13日11时许,在泰顺县泗溪镇开快餐店的包某,正在自己的店里忙活着,看到镇上的环卫工林某穿着一身橙色的工作服直愣愣地就往他的店里钻。
林某来到店内,拿起快餐盘就一个口气打了6个猪蹄,满大勺的炒竹笋……一个人就打了三个人的饭菜量。包某见状心里就有点慌,这个林某平时都不来吃饭,前年来了一次,但饭钱至今都还没有给。林某又吆呼着包某给他上“劲酒”,一瓶不够再来一瓶,还要包某去外面小店给他买“红牛”喝。
11点30分左右,酒足饭饱的林某对包某说:“老板,今天钱没带在身上,先欠着。”包某听到后,没有理会。林某又重复了几遍,包某心中不悦,就对林某讲:“你前年欠的饭钱都还没有给,这回还想赖账?”
林某一听,顿时火帽三丈高,一巴掌就打到包某的脸上,随即两人扭打在一起。之后,两人被人劝架分开,可没想到,林某还借着酒劲,把店里的餐桌给掀了,还把店门的两扇玻璃门用木凳给砸碎了。之后,林某扬长而去。
接警后,泗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警力,11点50分左右,就将林某抓获。林某,男,今年50岁,泰顺泗溪镇人,是名环卫工人。据林某交代,自己今天想到包某的饭店里“赊账”的,没想到包某不肯,还跟自己提旧账,再加上酒劲,一冲动就把包某打了,把饭店给砸了。
民警经调查发现,林某一个月工资有1500元,今天身上带了71元现金,而这顿饭钱也就40元,但林某平时日爱贪小便宜,而且脾气暴躁,横行乡里,大家都不去招惹他。
目前,林某因认错态度良好,赔偿包某2000元后,取得包某谅解,双方已达成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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