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3日 | 来源:温州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近日,泰顺县司前畲族镇黄桥村苍展6组木岱山自然村村民反映,黄桥村村支部书记苏德齐伪造村民委托材料,以黄桥村委会名义同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租赁协议,将木岱山自然村2010亩山林租赁给乌岩岭管理局;随后苏再伪造村民签名,自拟“资金存放决议”,领取属于村民的山林租金存放在自己个人银行账户。村民们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记者求证
村民说: 村支书说没有这笔钱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黄桥村苍展6组木岱山自然村是一个只有13户人家的小村子,村子离县城近40公里,一条砂石路面的机耕路歪歪扭扭伸到村里相对集中的几户人家门口,再往里就是无尽的大山。
这一带遍地是茅竹,村民们以卖竹子、竹笋为生。村民苏某某说,这里老一代村民大多没有文化,为了让下一代多读点书,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苏某某两口子在温州市区一工厂打工,两个人月收入4000元,除去房租和孩子教育费用,仅够糊口。
对于这些村民来说,一点点进账都很重要。
不久前,隔壁村有村民告诉木岱山自然村的村民,自家林地出租给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管护,领到了一笔林地租赁费。木岱山的村民们互相打听,都一头雾水,唯一确认的是自己没有领过这笔钱。有人就此向既是黄桥村党支部书记,也是黄桥村下属木岱山自然村党组织负责人的苏德齐打听,苏德齐对他们说没有这笔钱。隔壁村不光传得有板有眼还领到了钱,这边村支部书记却断然否定,这让村民们起疑,于是去司前畲族镇及乌岩岭管理局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村民们不仅确认有这么一笔租赁费,而且这笔租赁费还被打入了苏德齐的个人账户。村民们急了:“苏德齐自己委托自己签了委托书,把我们全村2010亩山地租给了乌岩岭管理局。之前我们根本就不同意租赁,以为这事就办不成了,哪知道他还是去把这事办了。现在拿了租金,不光瞒着我们,还伪造了我们的签名,把大家的钱存到自己账户。”
记者求证
村民说: 村支书自己委托自己签合同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乌岩岭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泰顺县人民政府委托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通过租赁乌岩岭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林地权属为集体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取得统一管护权。在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统一规划,共同参与乌岩岭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
木岱山属于保护区范围。村民们可以由个人,也可以通过村委会同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间由财政每年向
村民支付租金。
木岱山的村民们说,当时村里开过会商讨此事,但村民还有很多事不明白:租赁之后还能上山挖笋吗?租赁之后还能砍竹子卖吗?租赁的租金怎么给呢?租赁时间长了会不会山林就不是自己的了?时间长了,会不会被赶出去,不让住了?对于没有多少文化、没有多少收入的村民们来说,这些问题都很重要,在没有弄清楚之前,他们觉得不能去签这个协议。
但是后来,村民们发现这事还是被生米煮成了熟饭,而且自己“被代表了”。
村民们说的“自己委托自己”是指苍展6组木岱山自然村同黄桥村委会的一份租赁委托书。这份委托书是木岱山自然村自愿将村里的林地使用权实施租赁,并委托黄桥村委会作为代理人,与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记者看到,这份委托书上委托方负责人是苏德齐,受委托方负责人也是苏德齐,委托书上只有一个印章,委托时间是2012年11月19日。
同一天,黄桥村委员会同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签订了集体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木岱山自然村2010亩山林,年租金29.2元/亩,共计年付租金58692元。
村民们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关于司前镇黄桥村苍展6组木岱山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体租赁资金存放决议》,这是从司前畲族镇政府拿到的复印件。《决议》中写明“经本自然村全体户代表讨论决定,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租赁所得资金,存放在苏德齐账户,账号为***************。每年与村民结算一次,未经村民讨论同意不得支付任何款项。”其后是各户代表签名。记者看到,上面签了8个人的姓名,但是光秃秃一张纸上没有指印,没有公章。
对此,木岱山自然村几个仍然留守在村子里的村民七嘴八舌地告诉记者,这是一份伪造的“决议”,大家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更没在上面签过名。记者发现8个签名中,一个是苏德齐本人,一个是苏德齐的弟弟,实地询问签名中的村民,其中5人称没见过这份《决议》更未签名,剩余一人近几个月一直在外地,未回过泰顺。
村民们说:“租赁合同是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那就是已经发了两年租金,总共应该有117384元。”他们怀疑全部被冒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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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说: 代领的钱已入合作社账户
对于村民们的指控,黄桥村支部书记苏德齐觉得自己很委屈。他承认自己伪造了《木岱山集体租金存放决议》,但他说那是代领,“木岱山离司前畲族镇政府太远,我是代村民领过来后送给他们。后来大家都不在,没碰上,就先放在我自己的账户上。”
苏德齐说:“到现在为止,镇里只发了2011年的租金,我只领了其中的28542元。”至于其余的钱,苏德齐称不知道。
对此,记者向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保护科科长雷祖培作了了解。雷祖培告诉记者,年租金29.2元/亩目前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15元/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由泰顺县林业局发放,另一部分14.2元/亩的租金由乌岩岭保护区管理局发放到相关乡镇财政账户,再由乡镇发给各村及个人。
据了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国家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项支出。村民们证实,15元/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已经发放多年,每年都有收到。他们说不知道29.2元/亩的租金中还包括这历年都有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村民们反映,出租集体林是近两年的事,按雷祖培的说法,即使只有14.2元/亩,2011年、2012年两笔租金也都没有收到过。
雷祖培说,2011年、2012年两笔租金已经在司前畲族镇的财政账户上。
记者随后向司前畲族镇政府作了解。该镇副镇长蓝彦湖证实雷祖培的说法,他说14.2元/亩的集体林租金已到司前镇政府财政账户,其中2011年的已发放,2012年暂时未发。
对于木岱山村民所反映租金被冒领一事,蓝副镇长说:“今年2月,司前镇准备发放2011年度的集体林租金,大概28000元多一点(记者注:2010亩×14.2元=28542元),苏德齐拿了一张《资金存放决议》,说他们村里之前修的一条机耕路还欠了很多高利贷,准备以这个钱(集体林租金)拿去还。当时我也觉得疑惑,但是上面有村民代表的签名,也就同意让他领了。”
苏德齐告诉记者,自己“代领”的这笔28542元,目前已经还到黄桥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里。
司前畲族镇纪委书记陈文跃称,经过了解,这笔钱已于今年4月18日还入黄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记者问蓝副镇长,苏德齐是否仅仅“代领”了木岱山这一笔资金,蓝副镇长称未发现其他类似行为。
据了解,目前泰顺县纪委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记者手记
信息不对称,很多时候让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吃了哑巴亏。如果不是外村传来的消息,木岱山的村民不知道会被继续蒙在鼓里多久,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次“被代表”,村级财务问题是农村的热点问题,也是干群矛盾的焦点。
尽管村民对村集体财务具有监督权,但对于大多数村民来说,他们没有心力去关心村委会的账目问题是否明晰,是否真实。即使有心去监督,实施起来也是难上难。因此,对于村级组织财务的监管,需要基层政府部门去积极落实,特别是在制度上堵住可能存在的违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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