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3日 | 来源:绍兴网 | 作者: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投诉记录(维权热线85852167):我是柯桥的一名消费者,姓胡。
去年6月,我在上海参加一个展销会,会上有一个客商看中了我的商品,于是我就让人从绍兴发货到上海。我们的那些货物都是通过韵达快递寄送的,当时一共寄送了4个邮包,货品总价值7万多元,其中有三个邮包都顺利送到上海了,还有一个邮包却被快递员遗失了,里面的货物价值7000元。
因为货物没有完整寄送到上海,最后那位客户也不要我的那些货物了,整笔订单都作废了。这事情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不过我们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只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我们遗失的那个邮包,但快递公司只肯赔我们1000元,还说我们没有保价,1000元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让步了,可是我们明明被弄丢了7000元的货物,这不是让我们蒙受损失吗?
问题从去年6月一直拖到现在,还是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希望你们能帮忙协调。
汤妹调查:接到胡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汤妹联系了韵达快递,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十分重视,立刻进行调查,然后通报了调查情况。“胡先生反映的这事情确实发生过,不过这里面有个问题,快递其实没有遗失,而是在运输途中邮包漏了,消费者在里面装的货品实在太重了。”
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解释说,客户在邮包里放的都是纺机轴承等货品,因此比较重,而邮包又不够结实,长途运输很容易漏包。“这事情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事情一发生,我们就立刻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这个赔偿额度已经很高了,可是客户就是不接受。”这位负责人告诉汤妹,按要求,贵重物品应该进行保价,一旦出现遗失,快递公司肯定会全额赔偿,但是不保价,里面的货品究竟价值多少很难说清楚,一般只能按照运费的5倍赔偿。“运费我们只收了客户30多元钱,而我们愿意赔偿1000元,客户要求7000元全赔,我们真的没有办法承受。”
在汤妹协调下,快递公司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胡先生其实现在也还是他们的客户,所以站在为消费者考虑的角度,他们愿意再退一步,提出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直接赔偿其1200元钱,另外一种则是赔偿其1000元现金,然后为其运送快递时免收几百元的运费。
根据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了快递公司对丢失快件的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而《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
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基纯律师认为,快递公司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将消费者的邮件安全送抵目的地,如果因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消费者邮件丢失,其本身便属合同违约,按价赔偿则是快递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故理应照价赔偿。“不过消费者必须拿出有效证明,证实自己货物的市场价值,如果无法拿出铁证,那么双方就只能协商解决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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