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7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吴静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开始步入老年期,“421”模式家庭正在迅速增多,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受到挑战,于是“托养”成为许多人的选择。但因认识、制度等准备不足,目前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存在一定局限性,如“失独老人”及“空巢老人”的“托养人”制度并不完全符合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反倒无形中给“托养”制造了障碍。如何才能让这些老人顺利托养,安享晚年?
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同时为应对“失独老人”及“空巢老人”的“托养难”问题,该局拟制定并将出台相关政策。
“我国养老保障服务的发展方向是居家养老为主,机构供养为辅。”该局相关负责介绍,在居家养老方面,该局正通过引进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培训一批助老专业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低价优质的家务料理、文化娱乐及心理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在机构供养方面,积极探索“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向社会公开招募义工,为有爱心、有责任感的社会人士搭建关爱的桥梁。这些义工将成为“老年人之友”,主要负责老人不在托养机构期间的照料及心理健康。如果老人想入住养老院,该局还打算由社区作为“托养人”的服务模式,由社区作为“住养人”及托养机构的“中介”,承担“托养人”义务,通过建立一种长期的助老服务,形成持续的、长效的帮扶机制。
此外,针对《入住协议书》中“原单位可担任乙方担保人”款项,该局将与有关单位协商,由单位、企业中专门负责退休老人事务的科室进行统一负责,为老人托养承担“保驾护航”。“通过这种‘1+3’的形式,解决了‘托养人’责任无人承担的问题,使‘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不再遭遇‘托养难’。”该负责人说道。
不过托养服务终究代替不了子女亲情,老人需要多层次的心理满足。采访中,王先生告诉记者,子女留学国外,家中仅剩自己和妻子。因为经济较为宽裕,便和贫困学子结对,如此一来,对方便主动承担起了子女义务,也慰藉了王先生及妻子的思子之情。
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政策层面的问题我们来破解。老人们也可以采取认养、认亲、结对等方式,避免没有‘托养人’的尴尬。同时老人们也应当主动去应对即将发生的问题,乐观、积极地对待他人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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