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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真不少 陋习乱象还挺多

交警现场查获电动车违法载人。

   昨起,交警部门开展为期9个月的排堵保畅、交通陋习整治工作,记者现场采访发现,各种陋习乱象多,甚至有交警在现场执勤,也有人敢闯红灯。

  电动车违法最多

  目击地点一:胜利路与玉华路交叉口

  8:41,交警正在路口执勤,凌某无视红灯,直接骑电动车闯行。

  9:08,施某骑电动车,眼前的红灯已亮了数秒,他东张西望一下,闯了红灯。

  目击地点二:胜利路与天荒坪路

  9:12,雷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穿行在机动车之间。

  9:20,张某骑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9:40,邵某骑电动车,载人,逆向行驶,并闯红灯。

  短短一个小时,两个路口电动车违法行为最多,以上违法行为均被查获、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违反规定载人罚款20元,逆向行驶罚款50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元,未悬挂车牌、饮酒后行驶罚款50元。

  大白天车辆闯禁

  根据相关规定,大型货运车辆等相关车辆在早上7点至下午6点之间,不能在城区内道路上行驶,但仍有部分车辆在大白天闯禁。

  9:25,张某驾驶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胜利路与天荒坪路交叉口;9:54,王某驾驶“残疾车”在城区运送乘客被交警查获。

  张某、王某因闯禁,均被处以100元罚款。

  主干道上乱停车

  目击地点三:浦源大道与天荒坪路交叉口

  9:10,记者途径该路口,看到一辆白色长安汽车停在工商银行外面的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非机动车通行。

  10:40,浦源大道(天荒坪路至苕溪路)机动车道上,一辆江铃皮卡车停在车道上,一名男性驾驶员翻过隔离护栏,到一商铺办事,10来分钟后,驾驶员又翻过护栏,将车开走。

  “主干道上违法停车,妨碍交通,一律拖移,并处150元罚款,临时违法停车,罚款50元。”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智国说。

  上午9点半,一辆棕色浙EF01**大众越野车出现在胜利路与天荒坪路交叉口,因为该车非法安装警报器,被交警拦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此次处罚按上限执行,即罚款2000元。

  据了解,从昨天起,县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9个月的排堵保畅、交通陋习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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