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8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安一平
“下不为例”是一些干部和单位在犯了错、违了纪之后常有的说辞。或对自己说,或对别人说,担心严格按纪律秉公处理后“面子”过不去、丢了“威信”,又不得不给出说法,于是,屡屡宣布“下不为例”。听起来像是宽容,奉行“好人主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则是导致执行力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许多人都明白,这样的“下不为例”和“狼来了”是异曲同工,是对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的包庇,使得党纪国法形同虚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频频发生。正是因为这样一次次的“下不为例”,才会慢慢放松对自我的要求,慢慢削弱群众的信任感,导致公平正义缺失;正是因为这样一次次的“下不为例”,才会在遇有棘手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时,出现“打折扣、讲价钱、作选择搞变通”的现象;正是因为这样一次次的“下不为例”,才会一旦出事就是大事。须知,对自己的纵容就是对别人的不公,就是对组织和事业的不负责。
不搞“下不为例”,没有多大困难,关键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严格。有句话说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之慎施于人。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决不越雷池半步,号召别人去做的,自己则一马当先,不打忽悠、不搞蒙混过关,脚踏实地,尊重纪律的刚性。
当然,不搞“下不为例”,还要做到公平公正,党纪之外无特权,党规之外无特例。只要事事公平,不分亲疏远近,不分职务高低,不分贡献大小,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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