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2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首例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年初,被告人汪某为提升某淫秽网站账号等级,以观看更多色情内容,在多台电脑上,利用“论坛小子”账号,多次在某淫秽网站上发表帖子,累计发表帖子16篇,从该16篇帖子中提取图片318张。经鉴定,其中4篇帖子中含有41张淫秽图片,被点击数达到24603次。
经审讯,被告人汪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利用互联网,传播含有淫秽内容的图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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