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2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杨凯华
近日,从县城管执法局获悉,全县1500辆城市公共自行车,每天受损约5辆,其中人为损坏至少2辆。县城区域内公园公共健身设施人为损坏也十分严重,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
类似破坏公物的事件并不鲜见:公交站牌、路灯架上,小广告密布;马路中,窨井盖屡屡被掀、被盗;城市雕塑被涂、被刻……这些行为,除了获取私利,更多的是损人不利己。
爱护公物,虽是老生常谈,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正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毁坏公物的行为对这座城市的损失和创伤都是无法估量的。一方面,一座城市需要建设,其公共投入是巨大的,损毁之后,买材料、添设备,浪费的是我们每一位纳税人的付出。另一方面,一草一木、一桌一椅合力撑起一座整洁、漂亮、温馨的文明城市,它们是我们城市的构成元素,也是我们共同的财产,任何破坏、损毁它们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一个美丽的城市彰显城市主体的文明程度,一个人的行为同样关乎一座城市的形象。每当我们到访一些先进文明地区,总会对那里优美的环境和完善的公共设施留下深刻印象。仔细思量,这一切的背后不都是由这个城市中所有人共同营造、爱护出来的结果吗?
所以,踢倒一个垃圾桶、毁坏一个健身器材,哪怕是砸烂一块玻璃,这些都需要我们市民共同抵制、坚决杜绝。一则,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城管园林相关管理部门须及时处理、有效遏制破坏公物的行为发生,定期巡查、严追责任。再则,我们需要大兴文明之风,这股风应常刮、刮个不停。从而更广泛、更深入地影响市民的公共意识,让他们知道,公物是大家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呵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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