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08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来自县委办的消息,从今年起,我县对进入社区(村)的工作实行“准入制”,大大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社区干部可以腾出更多时间搞好社区服务,推进我县社区(村)组织依法自制。
按照规定,凡拟在社区(村)设立组织机构,悬挂标识标牌、下达工作任务,开展评比考核等事务的,均实行准入制度。部门新进社区的工作需报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按“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认真落实人员和经费。对未经审批同意进入社区(村)的事项,社区(村)有权拒绝。对进入社区(村)的临时性事务,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即时审批。
每年年终由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对部门进社区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同时自觉接受社区(村)评议,主要测评内容为社区(村)工作准入制情况、指导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费随事转情况、工作作风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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