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5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今天一大早,一家杭州银行分行来到安吉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提交了一份《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要求依法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安吉某材料有限公司的财产抵偿贷款7500万。这是自今年元旦新民诉法实施以来,县法院收到的第一起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
2011年8月,杭州某银行分行与安吉一家材料公司签订了一份《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给予该公司2.4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当时双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最高额抵押为7500万元,并且约定以该公司的土地及厂房作为抵押。次月15日和23日,杭州某银行分行向材料公司发放7500万元的贷款。直到2012年12月27日,借款逾期,但材料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已无力还款,因此该银行分行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据了解,,目前县法院正在仔细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将依法作出裁定。
“新的民诉法实施之前,这类案件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但是诉讼程序复杂、漫长,加上成本又高,反而使得申请人最终难以实现担保物权。”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戴伟民告诉记者。如今,申请人可通过非诉程序进行申请,极大地缩短了审理时间。“如果是通过诉讼解决,一般审理需要6个月,但是非诉程序最长也只需要3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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