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遏制‘四抢’行为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宣传部有关宣传要求,为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曝光反面典型,为遏制“四抢”行为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浓厚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宣传报道方案。
头版或要闻版
二、报道形式
1、动态报道 (责任人:马晓如)
(1)深入贯彻落实全县遏制“四抢”行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全程跟踪各联席会议部门、乡镇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报道。
(2)跟踪报道全县“亮剑行动”、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从面上关注态势和进展,壮大声势。
(3)通过访谈整治干部、涉及群众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积极意义和“四抢”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4)选择采访有关群众重新认识问题,顾全大局为发展、积极配合行动工作的典型。
2、评论报道 (责任人:黄学芳)
针对我县遏制“四抢”行为专项行动,发表评论员文章,对于重点稿件配发编后或评论,表明县委、县政府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的决心和信心。
3、舆论监督 (责任人:马晓如)
深入重点区块,做好“抢搭、抢种、抢挖、抢装修”行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
4、典型宣传 (责任人:马晓如)
积极报道联席会议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有效经验、成果和在行动中不畏困难、创新方法、攻坚破难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
三:记者重点联系部门:
纪委、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维稳办、考核办、农办、国土局、城管执法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法制办、城投公司、有关乡镇。
四:记者重点走访区块:
开发区、灵峰度假区、城建公司、昌硕街道、梅溪镇、孝丰镇、高禹镇、良朋镇,近期重点是城东区块、天使乐园项目、环灵峰山区块及三友社区、朗里村、余墩村。
五:有关要求:
1、责任记者要按照方案要求,确保精力集中,时间集中,
报道有力,确保每日一则动态性稿件。
2、要重点关注部门乡镇攻坚克难、创新方法开展的整治行动和取得的成效。特别要突出正面和反面典型,做到深入采访、全程跟进、典型教育、形成声势。
3、要突出言论引领作用,在重要时机或行动关键节点编发评论员文章。要根据稿件性质,选择有示范和警示意义的重点稿配发编后语。
4、重大典型或反面报道对象,原则上由记者联系重点部门或乡镇,由他们提供或确定。遇到难于把握的,请示宣传部(联系人:朱东辉 653539)。
新闻宣传中心总编办
2012年2月27日
送:县委宣传部,各部、室,责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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