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 | 来源:安吉新闻网 | 作者:
今天,记者了解到,县工商局出台《安吉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试行)》,今后举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且符合该制度相关规定的将可获得奖励。
据悉,该《制度》适用于全县工商部门受理并查办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奖励对象为举报发生在本县范围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举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工商部门立案查处结案后,按照行政处罚中罚没款金额大小,给予500元至30万元奖励。举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有罪的,将根据法院判处的罚金和当事人刑期给予不同额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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