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1日 | 来源:湖州在线 | 作者:
国庆中秋喜相逢,眼下,难得的八天长假已经在向我们招手,很多市民正准备出门旅游。跟团出游相对来说是最受人青睐的,交通、住宿、饮食一概不用操心,只要拿好相机,甩开膀子跟着吃喝玩乐就行。然而,人在旅途,这一路上,并非全是风景,还有五花八门的陷阱。景点缩水、强制消费、餐饮标准降低、住宿宾馆降级、导游服务差、擅改合同……这些问题一直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虽然我市的旅游行业规范正在逐步完善,但每年都免不了有市民遇到侵权事件,这让出门在外的游客不得不步步小心,时时在意。
跟团旅游:各种投诉不省心
今年4月份,家住湖城凤凰一村的秦阿姨致电党报热线,细数了旅行社“酒店接洽欠妥、晚餐菜肴量少、车辆调度有误”三宗罪。原来前阵子秦阿姨等33位老人参加了我市一旅行社的“姜堰兴华水乡”三日游,没想到第一天刚出省不久,旅游包车就被江苏交警拦下了,理由就是没有挂省际包车字样,要罚款。司机解释,他原本不是开这辆旅游车的,只是现在旅游旺季,公司临时派遣他接这趟旅游团,所以没有顾忌这些细枝末节的内容。旅游的第二天,旅行社安排老人用餐,悲催的是四桌人竟被挤成三桌,到后来米饭还没上,盛菜的盘子都已经见底了,秦阿姨直言没吃饱。旅游第三天,老人们踏上了回家的归途,可是在旅游车开至南浔时,意外再次发生,因为旅游车有违规记录,且没有按时交纳罚款,车子又被扣留了一个多小时,老人们回到湖州已是晚上六点左右了。秦阿姨说,他们这群人里年龄最大的有82岁,平均年龄也达70岁左右,对旅途中的一波三折实在是吃不消,而且所有种种都与旅行社的失误脱不了干系,希望能讨个说法。最后,经过双方协商,旅行社认识到了错误,并答应为老人免费安排一次“同里一日游”以表歉意。
都说旅游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是生命质量的提升,然而在我们身边,高兴而去失望而归的事例并不鲜见。比如市民顾女士等10人(5名妇女、 5名儿童)组团报名参加湖州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凤凰古城、猛洞河双飞5日游,回来途经长兴父子岭高速收费站时,正遇高速交警查超载。高速交警与司机王师傅协商,帮带些从超载车下来的旅客到前方服务区。王师傅未征得车上游客同意即带上9名男性外地旅客继续上路。顾女士等10人睡意朦胧中看到车上突然出现那么多陌生男子,十分惊吓。市旅游质监所接到顾女士等投诉后,认为旅行社在回程中未顾及凌晨时分和车上均为妇女儿童的实际情况,擅自搭载众多外地男子,致使车上游客受到惊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市旅游质监所通过出面协调,投诉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旅行社到顾女士等游客所在单位当面作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补偿顾女士等10人3800元。
如果仅仅是因为旅途中的不愉快,那影响的顶多只是心情,但也有游客因为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责任,而遭遇了皮肉之苦。市民朱女士参加了湖州某旅游公司组织的北京六日游,在前往长城途中,因为司机采取紧急刹车,导致车上多名游客摔倒,其中一名游客倒坐在朱女士的脚上,造成朱女士的脚踝骨折。如此一来,朱女士未上长城倒先进了医院,前后共花去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和复查费等1.7多万元。因为在赔偿方面双方分歧太大,朱女士只好请吴兴区消保委主持公道。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朱女士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并按规定支付了有关费用,双方形成了旅游消费合同关系。旅行社在其提供的服务过程中,负有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消费者朱女士在旅游途中,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失误导致游客发生意外。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下,旅行社最终向朱女士支付了各种费用共计41395.39元。
罗女士和同事一起参加昆明、大理、丽江六日游,但在旅游的过程中发现旅游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景点进行旅游,多处景点被缩了水,使自己的游兴全无;王女士到湖州某旅游公司咨询并报名参加香港四日自由行散客班,旅游公司工作人员上网查看此团有空位后,即收下王女士1千元押金,并出具发票,但次日又告知此团名额已满;钱女士等两人在湖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青岛、日照、连云港四日游,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回家后,钱女士仔细研究了合同,发现该旅行社提供的合同中将旅游意外保险内容竟被划掉了……采访中,记者发现近年来伴随着市民出游热情的高涨,各种纠纷也没有少过,一些游客本想尽情饱览湖光山色的好兴致,免不了被各种突发的状况破坏了。
网上团购:各种猫腻难设防
对旅行社不信任,对导游不信任,使得一些年轻消费群体逐渐转战网上的旅游团购,而实际上,团购网上推出的超低价旅游产品虽然格外惹眼,但与之相对应的,却是网站良莠不齐导致的诸多猫腻。
今年刚大学毕业上班不久的“lucy”在毕业前夕,各大学室友利用闲暇,在艺龙网站上订了机票和酒店,一起去了向往很久的厦门鼓浪屿玩了4天。“lucy”说,这比跟团划算多了,网上订的机票、酒店全部加起来,才1200元左右一个人,而旅行社的报价在2100元左右,所以网络自助游还是相当经济实惠的,很适合她们这些学生或刚毕业的人。尝到甜头的她,决定这个十一黄金周也通过网络制订出游大计。前几天,“lucy”看了某网站推出的酒店团购,象山某五星酒店,原价1380元一天的房间,团购价只要499元,她毫不犹豫地订了一间,并马上致电同伴伊伊。没过几分钟,伊伊就打来电话了,说那个价钱是平时周一到周四的房价,周五至周日这3天或者是节假日,每天要另外多加200元一间房的费用,也就是说“lucy”她们国庆长假去玩,每天需实际支付699元的房费。原以为捡到大便宜的“lucy”立即上网查看,发现网页下方确实有一行小字这样说明,她觉得被“坑”了,想退掉,结果被告知,如果退订的话,只能返还团购价的90%,也就是说“lucy”要损失近50元钱,真是进退两难,最后两人商量了下,还是决定前往了,只不过有了这次教训,“lucy”说以后参加团购一定不怕麻烦,仔细看清楚各项条款。
钱先生和他老婆是旅游爱好者,只要有假期,就约上三五好友出去自驾游。今年清明小长假,钱先生和老婆就约了另外3家朋友去南京玩,临走前,他们正好看到某团购网站上推出的南京希尔顿酒店团购优惠价699元一晚,想着是世界五星连锁酒店,档次不低,而且这个价格还包括了双人自助早餐和双人海鲜自助晚餐,价格非常诱人,他们毫不犹豫地团购了4间。但是到了南京才发现,这酒店是豪华、高档没错,硬件设施一流,健身房、游泳池、咖啡吧应有尽有,服务也很贴心,可位置却很偏僻,在长江边上了,以至于钱夫人打趣地说道:“这房间倒的确是江景房了,望出去就是长江,还有,南京2日游变成了五星酒店2日游,离南京市区和景点有不少路,原本打算去的几个景点都没去成。”钱先生说,团购虽然性价比高,但最好之前做足功课,了解清楚酒店的具体位置,不然有可能打乱原先的出游安排计划。
同样也是通过网上订酒店,去青岛自助游的网友“YOYO”说,她订的酒店太“坑爹”了,订的时候看写着4星,又翻看了酒店的照片,觉得还不错,可到了实地一看,又破又旧,房间内的部分墙皮都开始脱落了,浴缸也脏兮兮的,毛巾有股霉味,住的很不舒心,她觉得很纳闷,不说服务,就是这样的硬件条件怎么能是四星级酒店呢,后来仔细打听,才知道人家是挂四星酒店,而不是真的四星级酒店。“YOYO”说,这个文字游戏让她吃了大亏,影响了整趟旅游的好心情。
谨思慎行:要心情不要陷阱
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相对周边城市而言,我市针对旅行社的投诉比较少,正规的旅行社各方面比较规范,即使发生纠纷了,也比较重视,会在第一时间出面协调解决。一般情况下,旅行社有自己的内部调解机构,长假期间还会安排专人值班,如有投诉、纠纷,先内部消化,协商解决,现在的旅行社都很注重口碑,对于这方面还比较重视。
工作人员还介绍,湖州的旅游景点和区域主要集中在长兴水口农家乐、安吉、德清莫干山和下渚湖、南浔古镇等,而这些景点周边的大型购物中心不多,都是一些零星小摊贩居多,因此导游强制购物的现象很少发生,投诉也几乎没有。而对于对团队餐不满意或者旅行社承诺的服务不能完全兑现等问题,一般旅行社都自行解决,或者免费加菜,或者提高服务等等,并跟游客及时做好沟通,尽可能满足游客的要求。而意外的发生倒成为旅游投诉的重点,而这意外也是最难掌控的,何时何地何人发生,都无法预知,一旦发生,只能尽量挽回损失,在这个时候,旅行社积极面对的态度也很重要,一味地逃避或推卸责任,只能让矛盾进一步升级,着实不可取。
此外,记者从消保委也了解到,以往每个黄金周过后,接到旅游方面的投诉较平时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因此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思慎行,注意要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避免上当受骗。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游公司联系,也可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消保委投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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