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实施《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及《浙江省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11--2015)》的要求,深入推进新时期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健康环境,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和健康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将湖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编制的《湖州市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11--2015)》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