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7日 | 来源:长兴新闻网 | 作者:
近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的管理。
记者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目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的外来务工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某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雇佣和安置外来打工者,同时,一些三证不齐全的务工者也加入到了打工者行列中。
针对这些情况,根据《办法》,我县成立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以及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落实民工的各项管理工作,如确保打工者的三证齐全等问题。另外,对于符合《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鼓励申报领取。 《办法》还指出,我县《建筑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已于今年6月在全县建筑工程全面实施。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做好务工者的实名认证工作,确保人员信息的完整,对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务工者,不允许其进入建筑工地施工。县建设局将做好定期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以及我县建筑市场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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