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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安吉县委 安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
    2012年04月27日15:42 | 安吉县新闻宣传中心网站 | 作者: | 编辑: 肖飞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打造“清廉安吉”的要求,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支撑,以考核评估和追究问责为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构建具有安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到2011年底,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网络,到2012年底,通过健全各类制度使反腐倡廉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形成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

    1、健全组织机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作为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组织好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

    2、制定实施办法。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已开展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单位,也要按本《通知》要求,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办公室。

    3、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

    1、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5-6月)。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个人岗位风险。全体干部要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按照干部自己查、同事互相找、群众帮助提、领导逐级点、组织集体审等方式,全面梳理权力清单,排查每项权力运行流程,认真分析查找本岗位在履行职权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2)查找内设机构风险。针对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岗位,组织单位内设机构(含站所等下属单位)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3)查找单位风险。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查找本单位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各单位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的同时,要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后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各单位要编制职权目录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建设。

    2、开展风险教育,推行廉政承诺(6-7月)。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认真梳理风险防范教育的内容。按照风险等级,遵循“分级分层、双向互动”原则,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情景案例设计,编写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风险教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情景模拟、案例讲座、谈心谈话、网上教育等形式,让全体干部切实知晓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和行为规范,从而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各单位党员干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针对本岗位建立的防控措施和制度,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积极开展“勤廉示范岗”创建活动,树立履权程序清晰、制度执行严格、工作绩效突出的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岗创建,进一步推动面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7-11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风险的对策和化解风险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修改各项具体防控措施和制度。

    (1)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由本人对照与业务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具体措施,一般干部经所在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中层干部经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领导班子成员经组织审定后,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2)内设机构风险防控。由内设机构对照本机构工作职责和相关的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组织审定后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3)单位风险防控。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防控措施和相关制度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单位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内设机构风险由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个人岗位风险在本人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廉政风险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廉政风险内容和风险评估结果经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严格审核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同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三)完善提高阶段(12月)

    各单位要对前阶段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得失,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推进、边建制、边完善,及时调整风险内容,优化防控措施;要对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进行分类、分级登记管理,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做到动态管理、动态监控;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制度,通过自查、重点抽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一项“扎篱笆、堵漏洞”的重要工作,有助于从源头上深化防治腐败。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统一思想、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2、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督促,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考核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县委、县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附件:

    1、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自查表(岗位)

    2、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自查表(内设机构)

    3、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自查表(单位)

    4、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排查汇总表(岗位)

    5、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排查汇总表(内设机构)

    6、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风险点排查汇总表(单位)

    7、安吉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阶段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吉县委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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