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25日 | 来源:德清新闻网 | 作者:
德网讯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我县西甜瓜大王、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雷甸”商标申请人佘国兴已经向县工商部门递交了投诉申请,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而侵权方正是我县另一个水果种植大户——景园农庄负责人沈国兴。
投诉人佘国兴在他的投诉申请中陈述了有关事实。他说,“雷甸国兴西瓜”是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2003年已使用在西瓜标贴上,2005年开始申请“雷甸”商标注册,于2007年12月7日通过商标注册。经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长期进行“雷甸国兴西瓜”经营和宣传,提高了该地名商标知名度,“雷甸”牌西瓜现已是德清县首届十大名特优农产品,湖州市著名商标,湖州市名牌,浙江省名牌农产品。
但是,近期佘国兴发现,近在咫尺的景园农庄西瓜、甜瓜包装醒目位置标有“雷甸沈国兴”西瓜、“雷甸沈国兴”甜瓜,突出地使用“雷甸”和“国兴”等文字,而弱化其自有商标或图形,以致于购买者、消费者需加以仔细辩认方可识别,容易误导消费者。因此佘国兴认为景园农庄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误导公众,致使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利益受到损害。为此佘国兴递上投诉,期望县工商局查处。
记者查询到,“雷甸”商标确已经由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注册,有效期限自2007年至2017年,核定使用商品为31类包括西甜瓜、鲜葡萄、鲜水果等。在雷甸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的包装纸箱上印着“雷甸国兴西瓜”,在景园农庄的产品纸箱上印着“雷甸沈国兴西瓜”,字体有所区别。
记者采访了景园农庄负责人沈国兴,沈国兴认为,景园农庄有自己的“景缘”商标,印在西甜瓜和葡萄纸箱上。至于上面有“雷甸”、“国兴”等字样,纯粹是因为本人为雷甸镇居民和自己的名字,并非当作商标来用,何来侵权?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收到此项投诉。
编辑点评
很“雷”人 都很“兴”
真的有点“雷”人哦。佘国兴、沈国兴,俩“国兴”都是从雷甸走出来的能人。雷不雷?偏偏都叫“国兴”,偏偏都是瓜果经营高手,而且俩人的事业都很兴旺。在众人的眼里,俩老乡除了长相不一样,一个稍胖些,一个稍瘦些,其它好像越来越相似了。
如果一堆是佘国兴的西瓜,另一堆是沈国兴的西瓜,在不告诉你是谁的西瓜的前提下,你能区分吗?一般的人肯定不行。那么就贴商标吧,可是都印有“雷甸”字样,都印有“国兴”字样,能辨别吗?如果不仔细一点,也不行。于是,要“开打”商标战顺理成章。
对于消费者而言,喜欢此“国兴”的香,也喜欢那“国兴”的甜;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此“国兴”有理,那“国兴”也有据,最终更会用法律来判明是非。但无论如何,在商标战上花太多的精力,对于双方未必都是好事,市场上不乏有防人仿冒的高招,像老干妈辣酱、肯德基快餐,商标拥有者干脆将自己的头像作为标识,再像也难于长相也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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