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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老总以“学术推广费”等名义给医生送回扣
2012年04月19日10:36 | 来源: 浙江在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成立两家皮包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医生送回扣!”沈卫国昨天在法庭上回答得很直白。43岁的沈卫国在卷入依达拉奉回扣门之前,是磐安县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和杭州先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翼公司)的法人代表。

  沈卫国控制先翼公司,正是引发“依达拉奉”回扣门风暴的企业——杭州海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疆公司)的竞争对手,先翼公司代理的是“必存”牌依达拉奉,海疆公司代理的则是“易达生”牌依达拉奉。而“必存”牌依达拉奉的生产企业为江苏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先翼公司被指控单位行贿,沈卫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昨天,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从上午9点15分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左右。

  “先翼公司”老总 自称三年送出回扣达1700万

  据检察官指控,2008年1月到2010年12月,先翼公司在为某药业推广其生产的“必存”牌依达拉奉注射液期间,为促使医疗人员利用处方权多开多用必存药品,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卫国的决策下,派出员工林某、程某等人作为必存药品的医药代表,以每使用一支必存送7元、9元、10元不等回扣的标准,向几家医院相关医疗人员送回扣共计331万余元。

  1969年出生的沈卫国在自己做老板之前,有着10多年的医药代表的经历。2006年8月左右,沈与其他7名股东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先翼公司。

  在先翼公司成立差不多时间,沈卫国个人出资50万在磐安成立了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沈卫国表示,在磐安工业园区成立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是为了享受企业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

  和某药业的代理合同是以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名义签订的,该药业公司以药品价格30%左右(最高38%)的标准,以“咨询费”的名义通过银行打款给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资金打入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后,沈卫国又转给杭州先翼公司,再由先翼公司将钱打入各个医药代表的个人账户,由医药代表按照“统方”给他们所负责的医院科室送回扣(也叫好处费)。

  沈卫国坦承,某药业打给他们的“咨询费”,先翼公司将其中一半以上用来给医院送回扣,三年里给医生送出去的钱加起来有1700万元左右。

  有关部门调取的磐安一家专门为沈卫国开具发票的税务所的资料显示,沈卫国控制的杭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费”发票有据可查的就超过5400万元。检察官表示,因为该药业只承认支付给了沈卫国2032万余元的“咨询费”,最后检方认定沈卫国控制的先翼公司涉嫌行贿的金额为331万余元。

  以“学术推广费”、“课题研究费” 给医生送回扣

  据沈卫国的说法,在与某药业签订代理协议之前,该药业已经通过竞标的方式取得进入医院的资格,先翼公司只负责向医院和医生营销推广使用依达拉奉,并不负责药品的配送,配送由该药业指定的其他公司专门负责。

  先翼公司把送给医生的回扣分别叫做“学术推广费”或“课题研究费”,其实他们一直想回避“回扣”和“好处费”的说法。

  先翼公司的诉讼代表沈某(该公司出纳)说,先翼公司原本是某药业的杭州办事处,以前推广该公司生产的依达拉奉的操作手段也就是给医生送好处费,后来被迫成立先翼公司。

  沈卫国说,先翼公司成立之后,他曾尝试用“学术推广费”和“课题研究费”替代回扣,但在杭州和他竞争的主要是海疆公司,而海疆公司给医生的回扣高达药品价格的20%。虽然“必存”牌依达拉奉在杭州大型医院的使用率一直超过海疆公司代理的“易达生”牌依达拉奉,但海疆公司的竞争手段给先翼公司巨大的压力。后来,先翼公司表面上说是给医生的是“学术推广费”或“课题研究费”,但实际上就是回扣和好处费,他本人对此也表示默认。

  沈卫国说,先翼公司给医药代表打的回扣款是根据该公司每月“必存”牌依达拉奉的进货量、销量和库存来确定的,一般是销量的80%来确定和计算应该送出的回扣款。

  此外,沈卫国还表示,他和医药代表手中都掌握着医院的“统方”(医院每个科室甚至每个医生“依达拉奉”的处方量),医药代表根据“统方”给医生送回扣,而沈卫国偶尔会根据“统方”作一些回访。

  已有相关医生 被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

  检察官指控先翼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沈卫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此,沈卫国的辩护律师认为,先翼公司的医药代表将“回扣”送给了医院的科室、楼层、医疗组负责人或由负责人指定收款人员,科室楼层或医疗组再按一定规则将“回扣”分给医生,有些“回扣”还用作部门的活动经费,医生并没有从医药代表手中拿回扣,因此沈卫国并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沈卫国的辩护律师认为,先翼公司对相关医院的科室、楼层和医疗小组的行为,应该属于单位对单位的行贿,这从另一方面可以得到证明,卷入“必存”“依达拉奉”回扣门的医院的医生多达五六十人,其中收受回扣超过3万元的医生也有二三十人,如果沈卫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话,那么收受回扣超过3万元的医生也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在“依达拉奉”回扣门中,医生被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极少。

  检察官对沈卫国辩护律师的观点进行了驳斥。检察官认为,单位是指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或团体,医院的科室、楼层和医疗小组并不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患者看病也是首先要到医院窗口挂号,而且医院也是明确反对医生收“回扣”的,因此单位对单位的行贿讲不通。

  “有些收受回扣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医生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检察官在法庭上透露,“依达拉奉”回扣门中没有对所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医生进行追究,主要是考虑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医生队伍的稳定。

  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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