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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遭枪击案拟5月宣判 枪手误击说法难信服
2012年03月22日09:33 | 来源: 腾讯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一案,台湾新北市板桥地方法院16日开庭辩论,枪手“马面”林正伟强调,当时他只是想吓吓陈鸿源,却在拉扯中误扣扳机,但检察官指出,拍摄画面显示林正伟在第一枪击发后,见对方没有倒地,还想再开第二枪,并非单纯恐吓,请求法官判处林正伟死刑。审判长庭末谕知全案订于5月11日宣判。

  连胜文律师团则认为,本案是台湾岛内瞩目案件,但当地审判与检察单位都朝误击方向办理,不仅连胜文本人无法接受,民众也不能心服口服,希望合议庭能重新对林正伟测谎,厘清案件真相。

  2010年11月26日,连胜文参加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选前之夜时,遭林正伟枪击,子弹贯穿连胜文头部后,流弹波及台下民众黄运圣。板桥地检署2011年1月,依杀人等罪嫌将林正伟起诉,并求处死刑。案件历经一年多的审理,板桥地方法院21日开庭辩论,检辩双方对于林正伟究竟是蓄意杀人,还是过失伤害、过失致死针锋相对。林正伟出庭时,神情相当平静。

  检察官指出,林正伟以案发时精神异常作为借口,但林正伟事前多次到现场勘查,足见当时行为能力正常,且医院鉴定也相当正常;且案发当时林正伟明知所持的制式手枪具有强大杀伤力,仍近距离对被害人开枪,而还想再开第二枪,绝非只是单纯恐吓。

  检方也说,林正伟在选前之夜公然挑战公权力,犯后还避重就轻,请求法官判林正伟死刑。林正伟则以“不擅言词表达”为由事前递交答辩状给法官,辩护律师陈振玮则说精神鉴定是在案发后5个月进行,与当时精神状态未必相符,希望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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