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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公积金支持农房建设制度
2012年03月19日10:30 | 来源: 长兴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本网讯 近段时间,煤山许多农民打电话到镇政府咨询办理公积金缴存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不少村干部也来镇里就住房公积金继续支持农房建设情况向镇里反映。这是长兴县就住房公积金向农民延伸的可喜局面。

  “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而且是有规模的发展,长兴县是全省的第一家试点,也跑在了全国的前列。”这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前不久在煤山镇召开的全市相关工作座谈会上说的一番话。

  煤山镇下沙花园项目位于集镇中心区,主要作为合溪水库拆迁户的安置点。去年10月以来,长兴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县农办等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将煤山镇下沙花园确定为我县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的首个试点社区。

  我县为此成立了由县政府办、煤山镇政府、有关银行、县农办、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煤山镇下沙花园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指导。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根据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农户收入水平、集体经济承受能力和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合理确定农房改造建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目前,按每户贷款金额5~10万元,期限一般为5年,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加大贷款信用审核力度。成立联合审批小组,对每笔贷款进行严格审查,有不良行为记录和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贷款。拓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贷款担保渠道。根据目前农村建房改造贷款的实际情况,采用商品房抵押担保、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户担保等多种方式,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明确防范资金风险责任。乡镇、村级班子和相关单位承担有关审核工作,落实有关措施,全力协助做好贷款本息按时偿还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申请办理、审核发放等工作,目前,煤山镇下沙花园新社区已有55户农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32户农村改建住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8万元,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成为湖州市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的示范样板。

  此举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支持作用,有效地解决了户籍在农村的缴存职工筹资难的问题,拓宽了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对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进程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

  “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是公积金制度迈出一小步,统筹城乡发展跨出一大步。”湖州市农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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