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县工商局了解到,日前,长兴6家广告经营企业单位获得国家级广告经营资质。至此,我县具有国家级广告经营资质的企业达到9家。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之一,以及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业在塑造品牌、推动创新、引导消费、拉动内需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广告业发展呈雨后春笋之势。截至目前,全县广告经营单位达到170余家,从业人员1400余人,年广告经营额超过1.5亿元。
长兴广告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我县先后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措施,支持和鼓励广告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浙江名牌、市著名商标的,获得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认定的,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都分别给予万元以上不等奖励。
去年,我县还制订下发了《关于促进长兴县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县广告经营额达到3亿元以上,广告经营额增长率高于全县GDP的增长率;国家三级资质以上广告企业达20家以上;年经营额超百万元的广告龙头企业达30家以上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