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省一直实行的碘盐浓度是35mg/kg,已经有10多年时间。
去年8月底,卫生部继续下调食盐中碘含量的标准,最新的食盐碘含量,预计设定在20~30mg/kg之间,而且可以30%上下浮动,要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量定新标准。
新包装新浓度,价格不变
记者从省盐业部门获悉,此次碘盐虽然是新包装、新浓度,但是价格不变。
过渡期间,原有碘盐继续在市面销售,确保市场供应。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以方便特需人群的购买。
卫生部门表示,在碘盐浓度整体下降的同时,将组织开展人群监测评估与风险预警,及时对高危人群采取强化补碘措施;省有关部门还将对各地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
专家建议,特殊人群,如儿童及孕妇,比普通人应摄入更多碘,专家建议,这部分人应适当多吃海带、紫菜等食品。
我省已消除缺碘“克汀”病
在上世纪,与全国大多数省份相同,浙江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历史上碘缺乏病普遍流行。
按照国家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性措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不仅消除了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症状的克汀病;而且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也从13.92%下降到5%左右。
我省近10年来依据我国2000年推行食盐碘含量为35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15mg/kg的标准。
食用20~25mg/kg碘盐,体内碘水平即达标
根据我省居民食物来源多元化,尤其是富碘海水产品供应丰富,为探索食用盐下调水平,省疾控中心进行了重大科技专项“人群碘营养水平与甲状腺相关疾病研究”。结果表明,盐碘含量处于20~25mg/kg,人群尿碘水平达到165μg/L左右,这是个比较正常的水平,就表明人体内不会缺碘了。该重大科技专项同时还表明食盐加碘仍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