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苹果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识。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苹果方面不想对iPad名字有所更改,2009年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缩写:iPadL,以下简写为IP)的公司。同年,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共10个商标。同日,台湾唯冠与IP公司签订《中国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唯冠以1英镑的对价将涉案商标转让给IP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