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了解到,今年有473位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拿到了过年“红包”,全县共发放灵活就业补助金895301元。
在某洗衣店打工的朱女士告诉记者,下岗后,她一直在某洗衣店打工,今年40多岁。根据国家政策,她每年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这样的话,等到退休了有退休金拿,平时生病的话可以报销一部分医药费。“一年总共加起来缴了3000多元钱,这次在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领了1557元钱,相当于自己缴费的一半。”朱女士开心地说:“政府真的很照顾我们下岗工人,这点钱让我们一家过个年挺好了。”
据了解,我县从2006年开始,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委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个人申请,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本人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类人员一年比一年少,去年有1100多人,今年只有473人。另据了解,根据缴费的时限,在2012年2月份还有另外一批灵活就业人员将拿到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