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铜司法所所长、乡调委会主任余五四的“五四调解法”在全省都出了名,他自创的这套调解法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广,便于基层调解员学习和操作,更值得推广和借鉴。
2011年3月10日,邻乡王某醉酒骑摩托车,与本乡方某逆向行驶的小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判定双方各承担一半事故责任,但王某家属情绪激动,扬言要方某以命偿命。
余五四得知后,向双方当事人家属讲解了人身损害赔付的法律依据和实际赔付案例。在余五四的引导下,死者家属情绪终于稳定,愿意接受调解。
王某在单位每年的实际工资收入5万元以上,其家属要求按职工赔付标准一次性赔偿50万元。余五四一方面告诉方某会尽量争取保险公司参照职工赔付标准予以赔付,另一方面让方某充分考虑王某家的实际困难,给予精神上的抚慰。后来王某家属拿到了40余万元的理赔金。但在精神抚慰金上,方某曾以拿不出钱为由抗拒。余五四与邻乡调委会主任同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反复协商,缩小差距,并根据方某的经济条件,将精神抚慰金定为10万元,且分3年支付。余五四还及时将人民调解协议书申请了司法确认。
近日,通过回访得知,方某已按时支付了5万元,并多次去看望死者家属,双方不再怒目相向。他们都说,有今天这个结局,余五四和邻乡调委会工作人员帮了大忙。
余五四表示,此案成功调解充分运用了他独创的“五四调解法”,该调解法需要掌握五法四技。五法为心法、律法、德法、公法、情法,四技为细调查、巧用度、换思考、谋合力。这是他多年人民调解工作的提炼和升华,也融会贯通在他的日常调解工作之中,所以,他的调解法是源于实践用于实践。
余五四从事基层调解工作15年,他用这套调解工作法,调处婚姻、土地、赔偿等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余五四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省普法百名优秀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他所在的集体先后获得省级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省级示范司法所等荣誉。 (记者 林贤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