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底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反复强调,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我县从2011年4月1日推行基本药品电子监管以来,该日期之后生产的基本药品均已赋码。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到今年2月底前,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对此,市民们纷纷表示“买药更放心了”。
有了电子监管码 市民不怕买到假药
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了解到,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主要是通过20位电子监管码来实现的。这个监管码可以写入各种信息,包括生产厂家的信息、药品的注册信息等。“监管码上的信息一旦写入便具有不可更改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说。 正在明珠路上一家药店选购药品的市民朱先生认为,这个电子监管码就好比药品有了“电子身份证”。朱先生给孩子买了两盒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一看外包装上有类似于条形码的“电子身份证”便放心地说:“看到这个就不怕买到假药了。”该药店的营业员介绍说:“这个‘电子身份证’是根据药品的包装来标注的,像这种有盒子的一般在盒子外部可以找到,如果是好几个小瓶子为一组的药品则会统一标在外包装上。”
目前我县市场上并不是所有的基本药品都有这个“电子身份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说,我县2011年4月1日以后生产的基本药物都是电子监管范围内的,之前生产的药品并不一定有此标签。
有了电子监管码 市民选购更放心
据了解,部分基本药物在招标时,以“实惠”的价格竞标成功,然而老百姓并未觉得药价便宜了。某业内人士透露说部分以低价中标的药物并未进入市场流通,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基本药物应该就是保障老百姓能买到便宜的、放心的、日常所需的药物。”太湖中路上一家药店的相关负责人认为:现在推行电子认证的药品管理方式可以推动便宜药的流通。
对于药品“电子身份证”,县卫生局负责药品核价和采购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有了“电子身份证”后,从药品的生产到流通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可以防止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按照《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规定,到2015年,电子监管将覆盖全国所有的药品品种。”该工作人员表示我县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也将有序展开。
相关链接 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信息系统,监管部门通过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的动态监管,而百姓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www.drugadmin.com),输入附在国家基本药物(生产日期在2011年4月1日以后的药品)最小包装盒上的20位电子监管码,从而确认该药品的真假,若查询到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无该药品信息记录,可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