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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要有证,不是随便学学就行的
2012年01月08日23:06 | 来源: 德清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德网讯 上月,德清县乾元派出所联合镇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小作坊、建筑施工工地等开展“清剿”二号行动,一天就依法拘留了5人。

  行动当天,该镇检查人员分三组出击,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小服装厂、小超市、出租房、建筑工地等进行大排查。每到一处,检查人员认真查看了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宿舍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第一组检查人员在对位于德清县乾元镇某银行装修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工地上有人正在用氧焊切割钢材,检查人员赶紧上前制止。经调查得知,“电焊工”沈某属于无证从业,且作业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法给予沈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另一组检查人员分别在德清县乾元镇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和一企业打桩工地检查时发现,三名电焊工人在没有任何消防措施的条件下冒险开展电焊作业。经现场询问,电焊工李某、陈某、付某都未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属于无证上岗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三名工人作出了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

  第三组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也不小,在对几家小服装厂检查时,发现工人在生产车间吸烟,服装生产车间的布料、半成品和成品服装堆积如山,材料多以化纤为主,属易燃物体。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陈某、张某和杨某处1000元和500元的罚款。同时在一家钢构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检查时,发现电焊工谢某未取得电焊工上岗证进行电焊作业,而且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人员依法对谢某给予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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