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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将基本建成五百万套保障房 竣工量不低于去年
2012年01月04日16:22 | 来源: 浙江在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樊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日前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2012年全国保障房在建的工程量将达到约1800万套,在继续抓开工的同时,将突出抓建成量。在新开工700万套目标的基础上,已经明确2012年基本建成保障房500万套以上,竣工量不低于2011年,让低收入家庭早日住进保障房。

  冯俊表示,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筹集资金确实有压力,尽管如此,在抓进度、抓开工、抓建成的同时,必须确保保障房的质量。“从总体质量来看,有些项目有点问题,但总体上是有保证的。”冯俊表示,这些年,实际上地方政府也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北京把混凝土不达标的楼拆了,这也表明了政府确保质量的决心。

    近期,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回购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房房源,部分专家指责这一行为有“托市”之嫌。住建部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认为,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市场上二手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租赁,实际上是几部委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里已经明确规定的,只是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一种形式和一种渠道,并不是新政策。

  同时,张学勤指出,政府购买的都是要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和条件的,比如小户型、居住方便等,不是为某些商品房项目托市。此外,购买现成的房子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很快能投入使用,而一般新建住房的周期是2到3年,因此这也是地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积极做法。

  对于允许一部分地方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合法化。冯俊表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有一系列条件:比如限定在房价比较高、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地区,要求省级政府作出方案、并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小产权房的用地一般没有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没有经过批准。而公租房产权还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也不变,还是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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