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公路管理段自2005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载体,并规划今明两年在加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狠抓“五落实”,向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发起冲刺。
一是落实思想建设。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加强廉洁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整体文明程度。
二是落实组织建设。抓紧抓好组织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把握政策形势和大力推进公路行业科学发展的决策能力,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落实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建设,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路行业的满意度。积极推行做一事、想一事、议一事和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作风建设。
四是落实文化建设。加强行业管理硬件建设和工作环境软件建设,多渠道融入文化元素,统一部门形象标识,美化工作生活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愉快、生动活泼的职工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五是落实业务建设。以安吉县建设“中国美丽乡村”为契机,全面推进公路管养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中心工作。落实项目执行、攻坚,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公路交通保障。
县住建局全面部署建筑工地共创全国文明县城
一是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根据全县文明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大会。制定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措施到位。严格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安吉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健康工地)暂行规定》和《安吉县规划与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或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三是加强检查,全面治理。根据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该局将根据县城建成区建筑工地创建工作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不定期的对创建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以及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对未及时整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是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根据《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住建〔2011〕63号)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在工地围墙内侧醒目位置涂写创建宣传标语不少于4条,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外脚手架主要立面、办公区域、民工宿舍等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宣传标语不少于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