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为进一步规范“十小行业”管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近期,县创建办督查组对县城开水房经营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并对下一步实施综合整治提出了一些建议。现将调查建议摘要刊发,供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县城区开水房经营现状与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县城开水房存在已有数十年历史,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人口的不断集聚,开水房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于开水房投资较小,运行成本低,操作技术简便,利润较可观,使得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个人文化层次较低、从业能力较差的人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开水房一直存在的环境污染、占道经营、饮用水卫生、锅炉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一直难以解决,成为影响市民健康、城市安全、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成为制约文明县城创建的严重问题。2009年县政府曾经组织工商、质监、环保、城管、卫生、公安等单位对县城开水房进行过整治,但由于种种原因,收效甚微,长效管理措施未得到根本性落实。
城区开水房的现状和问题主要是:
1、开水房主要分布在昌硕街道下属的19个社区,总计有50家,其中36家有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或只有一种证件),14家属无证经营。
2、开水房燃料基本上以木柴或废弃家具为主,有些甚至用橡胶塑料作引火,这些燃料有些从拆迁地获取,有些是废弃物,获取成本低廉,但燃烧木柴或废弃家具易产生一氧化碳、粉尘、有害气体和烟雾,严重污染空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开水房经营户大多为失地农民或其他弱势群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为周边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便利,其存在的合理性不容忽略。
4、开水房基本上设在小区内,所堆放的木柴占地面积大,杂乱无章,有的甚至占用公共道路,部分构筑物属违章搭建,影响了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空间,存在严重火险隐患。
5、开水房炉灶有煤竹炉、懒汉炉、高压锅炉等多种类型,缺乏经常性的技术安全检测,安全可靠性很难得到有效保证。
6、有些开水房抽取地下水未经任何处理就加热后供应给群众,有一定的饮水安全隐患。
二、湖州城区综合整治参考案例
2008年湖州城区开展了开水灶专项整治,到2010年底,完成整治63家,其中通过技术改造24家、拆除关闭32家、自行整改7家,基本实现整治目标。主要做法:一是通过调查排查,全面了解情况,研究针对性强的整治办法;二是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三是通过多次技改试点,寻找最佳的技改方案;四是市政府落实政策, “以奖代补”推动改造工作实质性落实;五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且又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拆除或督促业主自行关停。
三、我县综合整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改造、整改的技术标准问题。目前开水锅炉有燃煤、燃气、电气等多种类型,相对来说,燃煤型锅炉较为经济实惠,也符合环保要求,但是具体的技术和安全标准在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的相关业务规定中不够明确。
2、改造资金的来源问题。主要是锅炉更换及管网连接等费用,预计为每户4万左右,这些资金如要用户全额负担有较大的压力。
3、长效管理的问题。由于开水房监管涉及多家部门,在具体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盲区,多头管理导致了监管不力等系列问题。
四、我县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建议
1、由县政府办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新设备的型号、性能、价格等各项内容,精心选择性能优良、价格优惠、简便易行的设备,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考虑到改造的成本及开水的利润,设置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坚持“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对验收达到要求的予以奖励。
3、改造过程的监管与验收。由县城管局牵头,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共同制定改造标准,并且进行改造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对安全性能差、环保不达标、产能落后的锅炉进行彻底淘汰,对各方面都符合标准的开水房,在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经营。
4、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所有开水房必须做到持证经营,符合环保、卫生、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要求,严格采用节能环保型锅炉。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在办理证件或年审时,监管单位与经营户须签定责任书,对在经营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营户责令改正或吊销执照,直至取缔。
5、开水房燃料必须用无烟煤或者电、燃气等清洁能源,不得用地下水作水源。
6、对违章搭建的堆放木柴用房进行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