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排摸,全面把好代表素质关。试点启动前,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两办”、县总工会等单位,梳理全县改革开放以来,各条战线被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市县表彰的各类先进劳动模范、先进典型、优秀共产党员等,组织乡镇梳理农村党员先进典型、“双带双创”能手等,建立优秀先进人物库,在推选党代表时提供给各选举单位参考,确保党代表的素质过硬。同时规定具有六种情况的党员不能选为党代表: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二是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态度消极的;三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群众口碑不好的;四是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双带双创”能力差的;五是参选动机不纯,拉票贿选的;六是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切实把履职意识强、议事能力强、带头创先争优强的党员选为党代表。
合理划分,充分体现代表广泛性。镇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对选举单位划分、名额分配等进行研究,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将选举单位划分为独立型、联合型、挂靠型等类别开展党代表选举。对各选举单位可能产生的代表人选进行分类,并根据代表结构比例要求和选举单位党员人数,明确各选举单位党代表的年龄、学历、岗位、性别等指导性意见。选举产生的62名党代表中,党员干部代表32名,占51.6%,基层一线代表30名,占48.4%,基层一线代表名额中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各占三分之一,45岁以下代表46名,占70%,妇女代表12名,占19.4%,并首次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党代表1名。
改进方式,有效落实代表先进性。探索采取“两推两票”方式产生党代表,切实落实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两推”,即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职工代表)召开推荐会,按照代表分配名额1.3倍的人数和结构要求实行分类推荐,推荐结果以4:6权重计算被推荐人得票数,与镇党委沟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两票”,即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投信任票,信任得票率低于五分之三的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前,组织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撰写履职承诺,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选举大会上公开承诺,最后由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党代表并报镇党委审批,切实增强党代表履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