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评价周期为一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 3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每年,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3项共11个指标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安吉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上报。随后环保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进行联合审查,认定等级,并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来源: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