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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权拍卖公告
2010年12月21日09:04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高斌

  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吉县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批复》(安政函(2010)89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和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公开拍卖安吉县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权15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经营地址

零售经营(家)

起拍价(元/家)

1

天目中路与后赛路叉口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面公园

1

2000

2

芜园东路与天目路叉口报刊亭左边

1

2000

3

芜园西路正道汽车服务部右侧空地

1

2000

4

浦源大道与苕溪路叉口

1

2000

5

昌硕西路竹贤山庄大门进口右边空地

1

2000

6

胜利西路维多利亚售楼中心左侧停车处

1

2000

7

人民路与昌硕东路叉口人武部大门左侧

1

2000

8

玉馨路与胜利东路叉口报刊亭右侧人行道

1

2000

9

灵芝东路与天目北路叉口东侧道路

1

2000

10

昌硕东路昌硕街道青少年活动中心人行道

1

2000

11

递铺南路云鸿社区门口

1

2000

12

凤凰路凤栖山庄右侧

1

2000

13

穆王西路穆王小区门口对面

1

2000

14

范潭社区办公楼门口

1

2000

15

天荒坪南路与云鸿东路叉口报刊亭西侧

1

2000

注:1、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经营时间为2011年1月23日至2011年2月17日止。

2、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由县安监局统一设置棚罩(水电自理),经营场所面积为3×4平方(以实际面积为准)。

3、季节性零售点风险抵押金统一为3000元/家。

4、限制区域内另有19家固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其中9家经营期限至2011年8月17日止)。

  二、竞买人条件:
  1、安吉县县城辖区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一个工商登记单位只能参加一个经营点的经营权拍卖;
  3、符合安监部门关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相关条件。
  4、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拍卖定金,如买受人不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或未能通过安全知识考核,取消该买受人的买受资格,拍卖定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1、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8日下午4时前(双休日除外),竞买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工商银行三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1)安吉县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印章;
  (2)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竞买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下午16时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支付拍卖文件费用100元。
  2、垂询电话:0572-5129118    5123141   
  联系人:陈先生    余先生
  3、查询网址:www.ajztb.com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10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十二楼大厅举行。
  公告未尽事宜,按拍卖须知规定执行。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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