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按规定应该怎么处理?”昨天上午,在城管孝丰分局,一名村民正在询问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有关情况。随后,又有2名当事人前来咨询并主动接受处理。城管孝丰分局负责人介绍说,土地与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进入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阶段以来,得到群众的配合,不少村民来咨询,已经有4名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据介绍,自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以来,孝丰镇召集全镇村干部开动员大会,城管孝丰分局也将普查统计表和各类文书下发到村,联合各有关部门和村干部一起做群众工作,劝说当事人自行接受处理。目前,竹根前村的王某和大竹村的石某以及另外两名当事人已经主动接受了处理。
据了解,根据不同情况,我县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采取没收非法所得、补办手续等处理形式,对于临时允许使用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要对房屋结构安全、生产安全负责,当与城市规划建设冲突时,本人需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我们希望当事人能配合政府工作,自行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城管孝丰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