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吉县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批复》(安政函(2010)89号)和《关于印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安招管办(2009)5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和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公开拍卖安吉县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权10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拍卖标的的区域划分范围
零售经营点
(家)
起拍价
(元/家)
1
东至城东路、南至灵芝路、西至浒溪、北至古鄣路;
3000
2
东至笤溪路(不包括)、南至胜利西路(不包括)、西至浒溪、北至灵芝西路(不包括);
3
东至递铺港、南至胜利西路(不包括)、西至笤溪路、北至灵芝路(不包括);
4
东至城东路、南至胜利东路(不包括)、西至递铺港、北至灵芝东路(不包括);
5
东至城东路、南至后寨路(不包括)、西至递铺港、北至胜利东路;
6
东至递铺港、南至昌硕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胜利路(不包括);
7
东至递铺港、南至云鸿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昌硕路(不包括);
8
东至迎宾大道-天荒坪南路(不包括)、南至绕城南线、西至浒溪、北至胜利西路;
9
东至递铺港、南至绕城南线、西至迎宾大道-天荒坪南路、北至云鸿路(不包括);
10
东至城东路、南至绕城南线、西至递铺港、北至后寨路;
注:有效期为2年(从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起开始计算)。
二、申请预报名条件: 1、在县城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一个工商登记单位只能参加一个经营点的经营权拍卖; 3、零售经营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与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近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与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学校、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米; 4、原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如自愿放弃原有的经营权,并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待许可证颁发机关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参加报名; 5、符合法律、法规的烟花爆竹经营的其它安全条件。 三、申请预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预报名递交资料:安吉县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印章; 2、预报名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与产权交易分中心(安吉县工商银行三楼); 3、预报名日期:2010年11月25日- 12月1日下午16:00时止; 4、垂询电话:0572-5129118 5123141 联系人:陈先生 余先生 5、查询网址:www.ajztb.com 四、竞买人条件: 1、根据申请预报名的单位(个体)提供的资料,经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现场考察通过后,由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确认意见书,方可成为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权的竞买人。未取得确认意见书的单位(个体),则不具备竞买人资格,不能参加本次最终的竞拍活动。 2、取得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确认意见书的竞买人,请于2010年12月3 日至 12 月 6 日下午4时前(双休日除外),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工商银行三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竞买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下午16时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竞买人中标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风险抵押金。拍卖文件费用200元。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10年 12月7 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