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要求,安吉县农贸市场内,同类商品放在同一地段经营,其周边设置也必须控制区域范围、统一布局。城管、经贸、农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在划行归市区域范围内设置与农贸市场经营商品类似的临时摊点。
据了解,安吉县工商局10月初在改造安吉县最大的农贸市场递铺中心农贸市场时,发布的《递铺中心农贸市场区块划行归市管理办法》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划行归市工作最终上升为政府行为援引到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并发布了此份《办法》。
“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有效弥补现行法律、规章未明确涉及的内容;对减缓市场回迁中能够预见的矛盾,促进农村小菜场整治有很大帮助。”安吉县工商局局长刘克毅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