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范围内共有17家(递铺9家,良朋8家)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水冲机制砂石企业,因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立砂石加工、经营场所,非法从事砂石加工、经营活动,矿资办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到加工、经营现场为各业主送达了《告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加工、经营砂石行为,并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等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安政通2010第3号文)的精神,限该17家企业于2010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加工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到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