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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适用房实施细则有调整
2010年05月10日16:47 | 来源: | 作者: 黄昀 | 编辑: 安吉新闻

      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细有适当调整。
      据县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房价飙升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县调整了“货币补贴”标准,县城范围内每平方补贴已由原来的1020元提升至1400元不等;放宽了市场购买的面积,原规定以“货币补贴”形式保障的家庭在市场购买商品房不得超过100平方米,现已放宽为不得超过110平方米。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还增补了“未婚单身者或离异、丧偶人员其父母有多处财产(含住宅、商铺、厂房)的不得申请”、“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人不得购买父母或子女的现有住房”,以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空子,投机索购经济适用住房,套取国家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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