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青少年失足迷途,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况下,如果缺少落实帮教改造的环境,往往最后以判处实刑为主,与本地青少年犯罪适用缓刑的情况相比,难免会出现“同罪不同判”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日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县社区矫正机构以及县内企业共同为判处缓刑的外地青少年落实帮教单位和措施,这标志着我县首个外地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正式成立。
目前,县法院正在积极制定《异地籍青少年犯帮教基地操作规程》,使我县外地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加速走上规范化,常态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