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时政新闻
4月1日至10日:全县禁火期
2010年04月02日08:23 | 来源: 安吉新闻 | 作者: 林贤飞 | 编辑: 樊慧

  记者从县森林指挥办获悉,清明节即将到来,从昨天开始至10日,全县进入禁火期。禁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同时,提倡广大市民自觉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采用植树、献花、水果等文明形式祭祖。公墓区域内禁止销售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不听劝告者,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将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森林指挥办提醒,一旦发现火情火灾,要采取科学措施及时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灭”的目标,火情较大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乡镇政府或县森林指挥办报告。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