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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就诊报销完全参照相关管理办法
2010年03月20日10:31 | 来源: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吴先生:我是报福镇村民,在报福卫生院看门诊,大病统筹里是可以报销部分的,可是去孝丰人民医院看病,为什么就不能报了呢?

  12345卫生局:《安吉县2010年度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参保者享受大病统筹住院报销外,还享受“乡镇卫生院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小额报销,县级医疗机构、县外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县级医院门诊中草药给予25%的报销。因孝丰三院是县级医疗机构,只能享受中草药25%门诊报销,其他在县级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不能列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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