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多努力,我县于去年年底完成了所有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并于日前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成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据了解,我县是全省8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之一。自2006年开始,我县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我县基本农田的“四化”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要求。
基本农田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的田畈形成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达、防护林网配套,达到了“保水、保肥、保土”的要求,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76.8%,超过了省厅基本农田标准化率70%的要求。
基础工作逐渐实现规范化。如今,我县已将39.14万亩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地块、村组和农户,并整理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等制度,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保护责任社会共担意识日渐深入。据了解,为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层层落实工作,我县不但聘任建立了义务巡查员、土地协管员、监察员,县政府还与16个乡镇、单位,201个行政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每个行政村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公约,并与89422户农户签订基本农田到户清册,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户、到田块。
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建立。我县于2008年委托武汉大学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网络查询发布系统建设,去年又委托浙江大学GIS重点实验室进行基本农田示范区信息化建设,准确地反映了基本农田现状和利用变化情况,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了依据。
对于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的负责人深有感触:“如何保护基本农田,一直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难题,示范区的建设使这一难题得到了破解。不但提高了农民自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也可以示范区为平台,促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