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有三位市民打电话到县长热线反映自己买的“保险”得不到“理赔”。买了“保险”,为什么关键的时候却不管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位先生错过了报销的时间
日前,良朋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低保户打电话到县长热线。他说自己是低保户,政策上有规定低保户的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但是2009年12月,当他把最近看病的医疗费拿到良朋镇政府的民政部门去报销时,却被乡里的工作人员告知,2009年的申报已经结束,不能报销了,要到2010年的6月份才可报销。他觉得有点迟,打电话到县长热线,希望县民政部门可以“通融”一下,让自己可以在过新年之前报销。
这位先生就诊的医院不够“级别”
跟上面这位群众不一样,高禹镇高庄村的王先生拿不到理赔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就诊的医院不够“级别”。据王先生介绍,2001年,他购买了平安人寿保险里的意外险,去年10月24日,妻子出车祸,当即送到良朋卫生站,一共花去了医药费1千多元。当他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时却遇到了麻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一定要到县级人民医院看病才能报销。
王先生对此有点不理解,他说,“当时选择到良朋卫生站治疗,是为了救人才就近选择的,现在却规定只有在定点的医院才能报销医药费,这是不合理的。 ”
对此,相关部门也只能建议王先生确认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是否注明了要到指定医院就诊才能获得理赔的条款,如果有的话,王先生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这位女士就诊时“走错了门”
开发区灵峰村金先生的母亲就诊时进错了“门”,没拿到大病统筹的理赔。
金先生在电话里说,自己的母亲参加了农村大病统筹保险,腰伤去濮氏骨伤医院看病,当天产生了几百块钱的门诊费用。但是等到结算的时候,却被医院告知,该医院不在报销之列。金先生也搞不清楚是社保中心的问题,还是医院的问题,他也不知道母亲的医疗费用到底能不能报销。心里一急就把电话打到了县长热线。
昨日,记者从县长热线办了解到,这三件事情依然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这三件事情也再一次提醒市民:买“保险”防老,一定要签得仔细,用得恰当,避免发生因为“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错误”的项目得不到理赔,不但要承受病痛的折磨,还要经历理赔或者报销之路的艰辛。